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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
- 補助之項目:(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8點)
本作業要點補助經費應依計畫申請書動支,不得隨意更改活動項目,並以支應下列項目為限:
(一) 車資、門票費、住宿費、保險費。
(二) 膳費。
(三) 摸彩品、文宣資料費。
(四) 場地布置費、搬運費、茶水、飲料、照相費。
(五) 講師費。
(六) 與活動相關之雜支等。
不予補助項目如下:
(一) 人事費用。
(二) 民間團體之政治活動、法定會議、聯誼、旅遊、餐會等相關支出。
- 申請期間:
受補助對象應於舉辦日之十日前,函送計畫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向區公所提出申請。(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)
受補助對象應於補助計畫辦理完成後三十日內,檢具收支清單及支用單據、活動成果照片、金融帳戶影本及其他相關規定資料向區公所辦理核銷。(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9點)
- 資格條件:本市各公立機關、學校、里辦公處及本市核准立案登記滿一年以上非政黨之民間團體。(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4點)
- 審查方式:書面審核。
-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(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7點、第8點)
對同一受補助對象之補助金額,每一年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,且不得重複補助。
下列受補助對象不適用前項年度補助金額之限制:
(一) 依法令規定接受政府機關委託、協助或代為辦理應辦業務之民間團體。
(二) 經主管機關依法許可設立之工會、農會、漁會、同業公會、體育會及各單項運動委員會,或申請補助之計畫具有公益性質之教育、文化、社會福利團體。
(三) 配合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計畫所補助之民間團體。
(四) 本市各公立機關、學校、里辦公處。
區公所核定補助金額以申請補助計畫總金額百分之七十為上限。
受補助對象實際支出經費少於補助計畫概算金額時,應按減少比例核減補助金額。
- 全案預算金額:新臺幣160萬元整(年度預算)。
檔案下載
- [A事前揭露]身分關係揭露表(以Word開啟)ODT檔案,16.94KB,下載1248次,MD5:02796BEE69AFF9284FF1F246F88B56F1
- 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神倫理補助建設作業要點(111.11.17起實施)PDF檔案,110.56KB,下載165次,MD5:EEE8109B3C476EB894CE7EB2A267074A
- 03-3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PDF檔案,118.63KB,下載634次,MD5:782D961319C4CCCAB7936CDCEC60B020
- 01-基隆市信義區公所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表PDF檔案,256.6KB,下載160次,MD5:908DF0F2D8A1D4ED03052D250234A673
- 02-基隆市信義區公所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申請作業流程PDF檔案,117.91KB,下載235次,MD5:13CA9506C417D642D55594234DD16567
- 04-申請函範例DOC檔案,30KB,下載271次,MD5:8D351BDBE39AE1483735A26BCA37BBA6
- 04-申請函範例ODT檔案,15.37KB,下載1828次,MD5:D30931F3A7A872CEF71783E0178241EC
- 精神倫理補助申請書(111.11.18)使用Word開啟ODT檔案,23.53KB,下載1632次,MD5:EB146BB2BE9001E0A059A196C07CC7A9
- 精神倫理補助申請書(111.11.18)ODT檔案,24.93KB,下載1593次,MD5:B44420880EFE3C0C8598FEADA3D72446
- 06-核銷應備文件(成果報告暨績效衡量指標評核表、經費支出憑證明細表、原始憑證黏存單、參加人員名冊、黏貼活動照片表、課程滿意度意見調查表).pdfPDF檔案,281.65KB,下載111次,MD5:1193B228269A29A57BF136A5AB4C2A26
- 06-核銷應備文件(成果報告暨績效衡量指標評核表、經費支出憑證明細表、原始憑證黏存單、參加人員名冊、黏貼活動照片表、課程滿意度意見調查表).odtODT檔案,30.96KB,下載1804次,MD5:17C78B79255B914DDB6562A2263E91DA
- 發布日期:2020/08/10
- 發布單位:信義區公所民政課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3/03/23
- 點閱次數:19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