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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

(一)補助對象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輔具補助基準表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。
(二)補助標準:依據基隆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辦理(如相關附件1)。
(三)申請程序:

1.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、國民身分證影本、印章、依據本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檢附三個 月內之醫師診斷書、治療師評估報告書或輔具中心開立之評估報告書。
2.經核定後六個月內購置輔具,未經核定即自行購買輔具者不予補助。
3.檢附審核結果通知影本、六個月內之發票或收據正本(需註明廠牌、型號)、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、保固書影本及依據本市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。
(四)受理單位﹕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。

有關輔具諮詢、評估、維修及二手輔具轉贈等相關服務請洽基隆市輔具資源中心:
電話:(02)2469-6966 網址: http://klatrc.blogspot.tw/

有關輔具更完整之資訊,請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輔具資源入口網查詢: https://newrepat.sfaa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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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日期:2021/03/18
  • 發布單位:信義區公所社政課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1/03/19
  • 點閱次數:1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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