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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115年度里鄰守望相助監視器補助作業計畫

一、 計畫緣起與目標
本市為有效延伸犯罪偵防觸角,阻治安破口,強化友善治安環境,進而預防亂丟垃圾降低髒亂事件,營造乾淨家園環境,建立強而綿密的治安及環境區域聯防包圍網;爰推動補助里鄰裝設監視器,期結合里鄰守望相助、環保稽查及輔助治安,落實友善安全及乾淨的生活環境 。

二、 辦理期程
自公告日起至本計畫補助名額額滿為止。

三、 申請程序及補助項目
申請資格:本市居民(不限設籍本市)。
補助項目及金額: 監視器每具最高補助新臺幣3,500元(含材料及施工費用)。
申請方式:
(一)提出申請:申請人向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,所需書表資料請自行至各區公所網頁下載或逕洽區公所民政課 。
(二)現場會勘:區公所受理後,將邀集里長、裝設地點所有權人及警察分局辦理現場會勘及審核 。
(三)採購安裝:經核定通知後,由申請人自行購置或委請專業廠商施作;安裝及運作所需之電力、網路等事項由申請人自備。
(四)辦理核銷:完工後,申請人檢附發票或收據、監視器畫面截圖、切結書及同意書、匯款帳戶影本等資料,送區公所辦理核銷。

四、 注意事項及受補助者配合事項(詳情請見附件檔案)
影像規範:監視器鏡頭須拍攝戶外公共區域,不得拍攝屋內空間及侵犯他人隱私 。如遇各類刑案、火警、亂丟垃圾、製造髒亂或交通事故等,受補助者應配合調閱並提供必要之影像資料,不得拒絕。
設備規格:監視器產品至少具 1080P 及 200 萬畫素或以上監視鏡頭之規格,且需有保固期限1 年以上之保固 。
運作維護:裝設後應至少二年維持系統正常運作,不得擅自遷移,且不得擅自改變監視器鏡頭拍攝角度、方向或另作個人用途 。
資安限制:依行政院規定,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(含軟體、硬體及服務)。
定期抽查:區公所或里辦公處得派人每半年定期抽查(或隨時檢查)監視器是否正常運作或有無損壞。

檔案下載

  • 發布日期:2026/06/23
  • 發布單位:信義區公所民政課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6/06/23
  • 點閱次數:3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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